作为货币的加密货币——价值存储还是交换媒介? – 专栏比特币新闻

**以下文章由 Kristoffer Mousten Hansen 和 Karras Lambert 撰写,于 28 年 2022 月 XNUMX 日发表。 加密货币作为货币——价值存储还是交换媒介? 最初发布于mises.org。本文表达的观点是作者自己的观点。 Bitcoin.com 不对专栏中的任何观点、内容、准确性或质量负责。**


加密货币爱好者普遍非常欣赏奥地利经济学派。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奥地利经济学家一直主张不受政府控制的私人生产货币的优点。不幸的是,对货币的发展和功能的错误理解已经出现,并且在至少一些比特币支持者中变得越来越占主导地位——这种叙述与奥地利货币理论的基础相矛盾。

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许可以追溯到 尼克·萨博的 在强调收藏品的文章中,货币的主要和主要功能是作为“价值储存”,或者说该功能与交换媒介功能同等。根据这种观点,商品首先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传递价值”。然后它可以用作交换媒介,然后最终成为记账单位。

这个帐户倒退了货币的出现和功能:货币的主要且实际上唯一的基本功能是作为交换媒介。它作为“价值储存”的地位(下面会详细介绍这个词)是偶然的,而记账单位的功能则是非必要的,因为历史上有许多货币商品从未被用作记账单位。

从卡尔·门格尔到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和穆雷·罗斯巴德,奥地利传统一直坚持认为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交换媒介,任何其他所谓的功能都是偶然的,就“价值存储”而言,它是隐喻性的。 。下面我们对这一立场进行解释。

论价值

为了理解货币的本质,我们首先回顾一下价值理论。奥地利学派历来强调价值的主观性。它不是商品固有的东西,而是始终与行为个体及其潜在选择相关。在选择的那一刻,他通过比其他物体更喜欢一个物体来赋予它价值。一个物体可以因其直接实现个人目的(作为消费品)、帮助消费品生产(作为生产者商品)或作为交换媒介的有用性而被估价。

关键是价值是一个主观概念,只有在选择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主观价值无法跨时间传递,因此不存在字面意义上的“价值储存”。一个东西当然可以被存储起来供以后使用,但是它的价值不能像保存它的物理完整性一样被存储。然而,在任何特定时间,主观价值在市场汇率(即价格)的形成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只有当交换双方都更喜欢对方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他们放弃的回报时,交换才会发生。在货币经济中,大多数交换是在货币与非货币商品和服务之间进行的,但反向偏好排序的相同原理也成立:商品的卖方更喜欢他收到的货币金额而不是商品,而买方则更喜欢商品而不是商品他必须为此交出一笔钱。

在不断重复交换的社会中,建立了完整的市场价格体系。一个东西的市场价格就等于它的市场价值。将某种东西称为“价值储存”实际上是在表达其市场价值预计将保持不变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货币与其他商品的区别在于,货币的市场价值不能表示为单一价格,而必须表示为整个价格范围。这个价格范围就是货币的购买力。当我们将货币视为价值储存手段时,我们实际上是指我们期望它相对于所有其他商品具有稳定或不断增长的购买力。

关于金钱

“价值储存”支持者的一个关键论点是,货币是最能充当价值储存手段的商品,因此逐渐成为最常见的交换媒介。这个想法与门格尔对货币起源的解释没有多大关系。它不是以货币形式出现的最好的价值储存手段,而是最有销路的商品。

随着市场参与者发现商品的需求范围不同,并开始将其商品交换为需求更广泛、更适销的商品,而不是进行直接的易货贸易,从直接交换到间接交换的运动就会发展起来。一些商品逐渐成为主要的交换媒介,因为它们具有以下特征:单位重量/体积的高价值、可分割性、耐用性、可运输性。直到二十世纪,贵金属一直被用作货币,正是因为它们的品质使它们成为最适合这种用途的商品。

请注意,到目前为止,在门格尔货币理论的讨论中还没有提到货币是一种价值储存手段。实际上, 他明确指出 将价值储存功能归因于货币作为货币是错误的:

但是,认为货币本身具有将“价值”从现在转移到未来的功能的观念必须被认为是错误的。尽管金属货币由于其耐用性和保存成本低而无疑也适合此目的,但很明显其他商品仍然更适合它。事实上,经验告诉我们,凡是较难保存的商品(而不是贵金属)获得了货币特征,它们通常都用于流通目的,而不是用于保存“价值”。

货币金属也是良好的价值储存手段,这只是一个偶然的特征。这对于它们的货币功能来说并不重要。使商品成为所谓的价值储存手段的品质也可能使其成为良好的交换媒介。因此,耐用性对于任何货币商品都很重要,并且对于任何东西来说,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成为“价值储存”,这显然是至关重要的。

事实上, 正如米塞斯所解释的价值储存的功能,就某种货币商品而言,可以说是存在的,它嵌入在该商品作为交换媒介的主要功能中:“货币是作为普遍接受和普遍使用的媒介的东西的交换。这是它唯一的功能。人们赋予货币的所有其他功能只是其主要和唯一功能(交换媒介)的特定方面。”

我们不需要深入讨论货币需求——很明显,正如米塞斯在刚才引用的章节中继续提到的那样,人们保留货币储备,并且所有货币总是由某人持有在某个地方。然而,这也并不表明金钱必然充当“价值储存手段”。正如 William H. Hutt 在一篇文章中所解释的那样 经典文章 (后来 汉斯·赫尔曼·霍普 (Hans-Hermann Hoppe) 详细阐述),个人现金余额中的货币用途是作为购买力储备,以应对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

我们保留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或利用不可预见的盈利机会。但即使是劣币——即购买力下降的货币,因此不能被称为“价值储存手段”——也能达到这个目的。持有金钱只是意味着持有它,直到在不确定的未来有一天你期望能够用它来交换你更有价值的东西。

最后的思考

与门格尔、米塞斯和罗斯巴德等奥地利学派结盟的比特币爱好者犯了错误,他们将货币的“价值存储”功能视为根本重要性,而忽视了“交换媒介”功能,后者是唯一的功能。金钱的重要方面。同样,淡化积极使用加密货币的重要性(这也需要增加业务需求),转而支持“永远持有”的心态,这也是违背 米塞斯的认可 “仅商业用途就可以将商品转变为通用的交换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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