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法典修正案区分加密货币和“电子货币”

美国统一法律委员会 (ULC) 和美国法律协会 (ALI) 的联合委员会最终确定了对统一商法典 (UCC) 的修订,以规范数字资产交易和加密作为抵押担保融资的细节。 

这些修正案“建议在所有州颁布”,尽管最终实施的每个案例可能因州而异。 

ULC-ALI 新兴技术委员会对 UCC 的修正案的最终草案是 批准 在 8 月 13 日至 3 日的一次会议上。 加密行业的关键更新出现在第 9 条和第 12 条中,新的第 XNUMX 条也包含一组相关细节。

修正案引入了“可控电子记录”的概念,不仅涵盖现有的区块链支持的资产,还涵盖未来所有类型的数字资产。 可控电子记录被定义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记录”,包含加密货币和不可替代令牌(NFT),但与“电子货币”类别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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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被纳入修改后的“货币”范畴,表示法定数字货币。 因此,根据新指南,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可以被视为“电子货币”,而加密货币则不能。

作为 JD Supra 的分析师 强调,在实际意义上,这种区分意味着“CBDC 担保权益的完善只能通过贷方对 CBDC 的“控制”来实现。” 修正案还规定,为了在加密货币抵押品中获得第一优先权,贷方必须获得其借款人的私钥并将加密货币转移到贷方(或托管人)单独控制的钱包中。

ETC 于 2019 年在 ULC 的框架内成立,旨在解决加密货币、NFT 和其他新兴数字资产的法律问题。 UCC 是美国几乎所有州全部采用的一套示范法,旨在促进州际贸易。 因此,这些变化最终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被接受。

2022年XNUMX月,新罕布什尔州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 采用新版本 UCC 第 12 章,将管理数字资产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