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概述了加密期货 ETF 发行人的新规则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周一, 出版 交易所交易基金经理在该市上市其加密产品所需满足的要求的详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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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函内容如下:“证监会一直在积极研究一种制度,该制度将允许对提供虚拟资产风险敞口的投资产品进行授权,并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以适当的保障措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证监会对任何希望获得监管批准在香港上市期货加密产品的 ETF 发行人的部分要求包括满足监管单位信托、互惠基金和非上市结构性产品的需求的虚拟资产产品。

 

此外,虚拟资产期货 ETF 发行人在遵守监管方面有着良好的记录,并且在管理 ETF 方面拥有至少三年的可靠记录。

 

ETF 发行人确认虚拟资产 ETF 具有足够的运营流动性,并证明合约是可管理的以及如何处理展期成本。 

 

只允许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交易的比特币期货和以太币期货。” 注意到证监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补充说,会在适当时考虑扩大合资格虚拟资产期货市场的范围。

 

证监会提到的另一项要求是虚拟资产 ETF 的管理公司必须在投资组合配置、滚动策略和处理任何市场动荡事件方面具有灵活性。 并在 VA 期货 ETF 在香港推出之前进行全面的投资者教育。

 

证监会指出,衍生品净敞口不应超过 ETF 总资产净值的 100%。 在说明的末尾,通函提到了 VA 期货 ETF 的产品关键事实陈述,以包含与投资 VA 期货相关的投资目标和关键风险的预先披露。

 

周一,香港特区政府发布了有关虚拟资产发展前景的最新政策声明,包括 发行代币化绿色债券 以及开发数字港元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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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https://blockchain.news/news/hong-kong-outlines-new-rules-for-crypto-futures-etf-issu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