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和国际指南。 气候谈判(第 1 部分)

这是探讨全球气候会议、缔约方大会 (COP) 的系列文章的第四篇。 它探讨了《巴黎协定》的许多关键要素及其影响当前全球气候谈判的方式。 下一篇文章将涵盖《巴黎协定》的其余内容,最后一篇文章将回顾 COP 27。

十一月4th, 2016年,璀璨的绿灯照亮了埃菲尔铁塔和凯旋门,庆祝 巴黎协定 生效。 就在不到一年前,全球领导人齐聚光之城,敲定历史上最全面的气候协议。 与花了八年时间才生效的京都议定书相比,巴黎以闪电般的速度获得批准。 此外,《京都议定书》仅约束工业化国家减排,而《巴黎协定》则承诺地球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气候行动。 然而,面对不断增加的排放量和日益严重的气候混乱,巴黎会走得足够远吗?

了解《巴黎协定》是了解当前所有国际气候谈判的关键。 关于国家净零排放目标、国际碳市场和气候融资需求的讨论基于《巴黎协定》中的条款。

这两篇文章是最重要的元素和文章的无障碍指南 巴黎协定. 这篇文章将探讨巴黎的总体目标(2条)、减排量和碳汇(第 4 条和第 5 条), 全球合作的努力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适应和损失(第 7 条和第 8 条).

新框架(2015 年巴黎,COP 21,全球二氧化碳浓度:2 ppm)

巴黎不仅仅是一项减排条约; 它是一个考虑气候变化影响和加速可持续过渡的综合框架。 《巴黎协定》的三个目标概述于 2条. 它们包括:对减缓的承诺,“将全球平均温度的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2°C 以下,并努力将温度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C”(第 2a 条). 它们还包括通过“提高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和促进气候适应力和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来实现气候适应和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第 2b 条). 最后,巴黎呼吁承诺使资金流动与有弹性的低排放未来相一致(第 2c 条). 和原来一样 联合国框架气候变化公约(UNFCCC) 1992 年,《巴黎协定》承认各国在发展、资源和气候脆弱性方面存在差异,设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期望。

减少排放

4条 《巴黎协定》概述了所有签署国的减缓(减排)预期。 各国确定其减排目标,称为国家自主贡献 (NDC),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计划。 NDC 提交给 UNFCCC(监督 COP 进程的机构),并公开报告其进展情况。 每五年,如果不是更频繁的话,各国都会提交新的国家自主贡献,其气候雄心越来越大。 根据巴黎协议,发达国家被要求带头制定“经济范围内的绝对减排目标”,同时要求发展中国家加快减排努力并朝着经济范围内的减排目标迈进。 尽管各国制定了自己的国家自主贡献,但《巴黎协定》规定国家自主贡献应支持“快速减少”排放,以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净零排放。 5条 鼓励签署方“保护和加强”温室气体 (GHG) 汇和储存,例如森林、泥炭地和土壤。 这种保护和恢复工作是对减排活动的补充。

全球合作

没有全球合作,就无法实现全球气候目标。 因此,《巴黎协定》包含了扩大气候合作的多种途径。

6条 定义 协作机制 各国可以使用来达到他们的排放目标。 第一个机制是国际转移的缓解义务(ITMOs)(6.2条). ITMO 是一个国家减少其排放量然后将这些减排量出售或转让给另一个国家的协议,该国家可以将减排量计入其 NDC 目标。 第二个机制类似于京都的“清洁发展机制”。 “可持续发展机制”允许各国资助其他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努力,这些努力可用于实现自己的国家自主贡献(6.4条). 第三个机制涉及各国可以采取的非市场方法,以帮助彼此实现气候和可持续发展目标(6.8条). 《巴黎协定》要求所有机制都具有透明度,以确保交易产生额外的减排量并避免重复计算。

为了不超出我们的气候目标,发展中经济体不能走 20 世纪的化石燃料工业化道路th 世纪。 全球能源系统必须“跨越”化石燃料,转向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低碳技术。 不幸的是,大部分用于低碳创新和部署的资金都来自发达国家。 10条 建立技术框架以加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转让。 该框架还考虑了可以提高气候适应能力的技术。

11条 补品 10条 通过注重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发展中国家和那些最容易受到气候影响的国家。 这些社区将在实施适应和缓解行动方面获得支持。 能力建设还扩展到气候融资、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领域(在 12条 太)。

气候弹性

虽然对《巴黎协定》的公开讨论围绕着到 2050 年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的目标展开,但气候变化已经影响到当今的生活和生计。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影响只会越来越严重。 7条 《巴黎协定》承认迫切需要支持气候适应和增强脆弱社区的复原力。 各国必须制定并提交概述风险和弹性工作的国家适应计划 (NAP)。 跨国界的国际适应合作可以确定评估气候风险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最佳实践。 巴黎呼吁发达国家加快努力,通过公共、私人和混合融资促进发展中国家的适应。 发展中国家的适应融资需求 到 340 年每年可能达到 2030 亿美元,但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提供的还不到这一数额的十分之一。

虽然有效的适应努力可以限制一些气候危害,但某些气候事件已经造成并将继续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8条 力求为那些受气候影响最严重和对历史排放负有最小责任的人推进气候正义。 为“损失和损害”付款的想法一直是巴黎框架中最具争议的部分之一。 自《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历史上主要的排放国(美国和欧盟)阻止了为气候损失和损害分配货币责任的努力。 然而,一项在最脆弱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后果的运动取得了突破。 在 COP 27 上, 达成协议 设立损失和损害基金。 然而,关于如何获得资格和资金的细节仍然不确定。

下一篇文章将涵盖《巴黎协定》的其余要素以及后续缔约方会议的实施之路。

来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davidcarlin/2022/11/23/a-guide-to-the-paris-agreement-and-intl-climate-negotiations-par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