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第一个气候目标 - 为什么京都的遗产仍然很重要

这是探讨全球气候会议缔约方会议 (COP) 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二篇。 它探讨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京都议定书的成功和失败,这是第一个设定国家减排目标的协议。 后续文章将涵盖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议以及 COP 27 的关键问题。

第一次尝试

(京都 1997-COP 3,全球二氧化碳浓度 2 ppm)

3 年前,国际谈判代表齐聚日本京都,参加第三次缔约方会议(COP 0.5)。 自前工业时代以来,全球平均气温已经上升了 200 摄氏度,世界正在排放创纪录数量的温室气体 (GHG)。 五年前,近 XNUMX 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该公约承诺将排放限制在“防止对气候系统造成危险的人为(人为)干扰的水平”。 现在,是时候做出承诺了。 谈判人员日以继夜地制定第一个明确的减排目标。 《京都议定书》的成功和失败将对气候谈判的未来和地球本身的未来产生持久的影响。

新协议

在 1997 年京都会​​议期间,工业化国家对当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几乎所有历史排放量负有责任。 基于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概念, 京都议定书侧重于承诺工业化国家减排. 尽管鼓励发展中国家减少排放,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仅适用于 37 个工业化国家和欧盟。 平均而言,这些首个目标旨在将排放量与 5 年的水平相比减少 1990%。

为了提高实现这些目标的机会,承诺的国家需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来限制排放。 虽然预计会在国内减少排放,但各国也可以通过三种基于市场的“灵活性机制”实现其目标。 这些机制包括 国际排放交易 (IET),这创造了一个全球碳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减排量过剩的国家可以将这些减排量卖给那些减排量不足的国家。 启用了另一种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DM). CDM 项目使工业化国家能够获得核证减排量 (CER) 信用,用于资助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基础设施和二氧化碳清除。 最后的弹性机制, 联合执行(JI),允许一个减排成本高的国家资助另一个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为自己的排放目标赚取信用。

该协议还具有特色 已成为国际气候谈判标志的其他要素. 京都设立了 适应基金 支持发展中国家,这已发展成为每年 100 亿美元的适应承诺。 它还创建了排放清单和国家报告的年度报告流程,以验证减排量、国际碳交易登记处和合规委员会,以支持气候承诺的执行。

京都作为地标

那么京都是成功还是失败? 捍卫者会正确地声明它是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条约。 尽管美国拒绝批准该条约,但仍有 192 个国家加入了该条约。 如上所述,《京都议定书》为包括《巴黎协定》在内的后来的气候谈判引入了许多架构。 京都的遗产包括适应基金、排放登记、碳市场和其他旨在调整激励措施和提高雄心的国际合作方式。

由于京都议定书的实施被大大延迟(因为批准需要覆盖至少 55% 的全球排放量),第一个承诺期从 2008 年到 2012 年。 然而,尽管等待,在 2012 年,受京都法律约束的国家的结果 与 12.5 年的水平相比,排放量减少了 1990%. 由于这些国家中的许多国家的排放量在《议定书》签署之前处于上升轨道,因此这些减排量更加显着。 就个人而言,充分参与第一个承诺期的 36 个国家中的每一个都达到了目标。

一堆热空气

深入研究《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量,结果并不像看起来那么令人印象深刻。 大多数减排来自前苏联国家 使用了苏联的排放基准。 苏联解体后的快速去工业化使实现减排目标几乎成定局。 当排除前苏联国家时, 总减排量仅为2.7%. 同样令人担忧的是,达到减排目标的国家中有 9 个需要依靠灵活性机制来做到这一点。 第一个承诺期的全球金融危机也有助于减少排放。

该议定书也未能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排放,导致工业化国家对不公平竞争环境的激烈批评。 乔治·W·布什总统利用将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来为美国拒绝京都议定书合理化:“我反对《京都议定书》,因为它免除了包括中国和印度等主要人口中心在内的全球 80% 的国家的合规性,并将对美国经济造成严重损害。” 自京都议定书以来,发展中国家的排放问题变得更加不可避免。 1997年,美国和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主要发展中经济体快速增长,温室气体排放量也相应增加。 2006年中国年排放量超过美国印度的排放量现在几乎等于欧盟的排放量.

通过2012, 全球排放量比 44 年的水平增加了 1997%,主要受发展中国家排放增长的推动。 十五年的谈判和实施未能阻止温室气体的上升。

哥本哈根之路

继《京都议定书》之后,随后的 COP 侧重于应对将议定书付诸实践和加强全球气候行动的挑战。 在第七届缔约方会议上,国际社会达成了 马拉喀什协议,它创建了关于排放交易和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的新规则。 它还进一步制定了对未能达到目标的后果的合规制度。 2007 年在巴厘岛(第 13 次缔约方会议),谈判寻求扩大和调动资金以促进全球减缓和适应工作。 COP 13 还见证了 巴厘岛路线图 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协议后继协议,承诺所有国家减排。 经过两年的规划和谈判,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第十五届缔约方会议上,这样一项雄心勃勃的协议似乎很有可能。 被环保人士称为“霍本哈根”的 COP 15 的现实情况将大不相同。

资料来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davidcarlin/2022/11/11/cop27-our-first-climate-targetswhy-kyotos-legacy-still-matters/